薇婭偷逃稅被罰13.41億元 一文讀懂稅收籌劃、避稅、逃稅的區(qū)別
2021年最后一個月,“吃瓜群眾”連續(xù)吃了兩個“大瓜”,前有王力宏風波末平,昨日#頭部主播薇婭偷逃稅被罰13.41億元#刷屏,登上資訊類、社交類app熱搜榜。
這是繼鄭爽、雪梨、林林珊珊偷稅漏稅事件以來,今年最大的一起偷稅事件,被罰金額高達13.41億。隨后,她們分別在社交賬號上發(fā)布道歉信,稱自己“缺乏專業(yè)的財稅知識”。
薇婭丈夫發(fā)布的道歉信中提到了“稅務統(tǒng)籌”。所以本文,中天鼎業(yè)說說“稅收籌劃、避稅、逃稅的區(qū)別”。
事件回顧:#頭部主播薇婭偷逃稅被罰13.41億元#
12月20日,稅務部門發(fā)布通報,頭部網絡主播黃薇(網名:薇婭)偷逃稅被罰共計13.41億元。調查顯示,黃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,通過隱匿個人收入、虛構業(yè)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等方式偷逃稅款6.43億元,其他少繳稅款0.6億元,依法對黃薇作出稅務行政處理處罰決定,追繳稅款、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,共計13.41億元。
稅收籌劃、避稅、逃稅的比較
特別說明,因小編并不是會計人員,對國家稅法不是太熟悉,所以以下內容引用劉海燕編寫的《稅收籌劃》一書,僅供大家提供一些這方面的知識!
1、逃稅、避稅與稅收籌劃的共同點
(1) 主體相同。三者都是納稅人的主觀經濟行為。
(2)外部環(huán)境相同。三者同處一個征管環(huán)境和稅收法規(guī)之中。
(3)具有一定的可轉化性。三者之間往往可以互相轉化,有時界限不明,不僅稅收籌劃與避稅在現實中很難分清,而且逃稅與避稅也很難區(qū)別。
2、稅收籌劃與逃稅的區(qū)別
(1)性質不同。逃稅是違法的,嚴重的逃稅行為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。而稅收籌劃是非違法行為,是被社會和法律接受的。
(2)采取的手段不同。逃稅是指納稅人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,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稅款,而稅收籌劃是在充分地掌握稅收法律、法規(guī)和規(guī)章的基礎上,運用一些不違法的方法來達到使企業(yè)價值最大化的目的。
(3)發(fā)生的時間不同。逃稅是在稅收義務發(fā)生之后,而稅收籌劃具有明顯的前瞻性,即發(fā)生在納稅義務發(fā)生之前。
(4)目的不同。逃稅的目的是減輕稅收負擔而不顧及后果和影響,而稅收籌劃的目的是實現企業(yè)價值的最大化。
3、稅收籌劃與避稅的比較
稅收籌劃與避稅是兩個有聯系又有區(qū)別的概念,要完全分清有一定的困難。我們可以將順法避稅理解為稅收籌劃,但稅收籌劃的實施范圍并不僅限于此,它的層次更高,它是在經濟活動中事先作出的謀劃和安排以減少稅負的行為。它們的主要區(qū)別表現在:
(1)與政策導向的符合程度不同。比如逆F避稅是與稅收政策導向相違背的。
(2)執(zhí)F部門的態(tài)度不同。對避稅行為特別是逆法避稅,要防范,而對稅收籌劃,ZF是支持和鼓勵的。
小結
稅務籌劃有以下幾個特征
1、合法性。以依法納稅為前提,選擇最優(yōu)納稅方案。以合法手段減少應納稅額,幫助企業(yè)減輕稅負。
2、事先籌劃。在開展經濟活動前進行成本-收益的分析。
3、時效性。稅務籌劃與現時的政策相結合,以最新的信息做為籌劃依據,適時籌劃,以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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